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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学院暑假安保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工作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假期来临之前,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工作,重点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防溺水、防洪、防雹、防雷、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由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大阅兵正值暑假期间,各系应加强9月3日前后学生的安全教育和舆情监督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二、落实岗位安全责任,确保重点部位安全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假期到来之前对本单位涉及到的建筑物和区域进行彻底排查,重点做好校舍防雨、供水管道、消防管道、燃气管道、供电线路等检查;做好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管理;做好贵重仪器、危险化学品、机房的安保工作,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等重点区域应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排查出的隐患,能整改的暑假前要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在暑假前书面报告至安全工作处备案。

三、做好留校师生管理和服务工作

针对暑期留校生,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各系等相关单位应做好留校师生管理和服务工作,假期留校学生工作应由专人、专区进行管理。做好证件检查、进出登记工作,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加强暑假期间宿舍安全监督检查,严禁学生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酒精炉等危险用品和用具。

四、做好门卫管理、院内巡逻工作

学院暑假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车辆禁止入内,各单位如有工作需要,请提前告知安全工作处,以便做好相应工作安排。安全工作处要严格管控车辆进出,加强人员、物品进出校园检查;加强校外人员来访的管理,涉及施工时请相关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加强执勤值班、昼夜巡逻工作,加大重点部位巡查力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五、做好暑假期间学院内施工管理

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施工管理,要安排专人对工地及周边财物及安全生产进行管理,防止因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财物丢失等现象。同时,各单位在组织施工时应将施工方案报安全工作处备案,以便安排施工车辆通行及其他相关事宜。

六、做好值班、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负责人要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并合理安排教职工轮休,以保证学院正常运转。各楼寓管理人员要加强值班检查,坚持每天上楼逐层逐屋巡查,并做好值班记录,晚间落锁后,值班人员应对看守部位进行检查,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值班人员在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校内治安案件或其它安全事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单位和领导。(安全工作处24小时值班电话:8887110,暑期其他处室值班电话请参见假前学院办公室发布的《暑假各单位值班表》)。

七、其他事项

暑假正值新生录取期间,要做好网络舆情监控,信息中心要安排专人值班,如有异常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报总值班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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